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辅助人员4名,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乡镇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
5.有较好的语言沟通、协调和文字撰写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5.因黄赌毒、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被行政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复印件及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签名捺印的委托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正安县司法局三楼人事警务股。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正安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考生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a.gov.cn/)上自行打印《报名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
(2)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4张。
(5)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本公告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考生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由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正安县司法局三楼人事警务股。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司法行政业务知识、时事政策、公文写作等。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a.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正安县司法局三楼人事警务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a.gov.cn/)上公布。
若遇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考生需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候考,开考后不予参加考试(具体规定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三)体检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正安县司法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可以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正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逾期未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四)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相关单位研究,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若有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进行考察。
(五)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环节若有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六)聘用及薪资待遇
1.相关手续完成以后,县司法局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完善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工资福利待遇按县司法局现有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考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咨询电话:0851-26422055(正安县司法局人事警务股)
附件:正安县司法局招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正安县司法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