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阳市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公告

2024-04-19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统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30;
4月23日(星期二)、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人社服务大楼(观山湖区观山东路与大田湾桥交叉口,可乘坐58、60、70、208、222、280、281路公交车在“人社服务大楼”站下车)。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贵州省2024年四级联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准,考生可登录“贵州党建云”查询)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查询个人排名后,主动与报考单位咨询资格复审事宜。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为提高现场资格复审效率,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附件1的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统称《报名信息表》)2份。第1份《报名信息表》应在承诺栏签字,并在《报名信息表》最下方用固体胶粘贴与《报名信息表》照片栏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外省户籍考生户口簿中如未显示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不用提供户口簿。
3.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入职的考生)和定向委培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工作在区<市、县>直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复审人员由区<市、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意见表<附件2>,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意见表,同意报考意见表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5.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事业单位和国企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6.2024届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说明该考生为2024届高校毕业生。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交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承诺书示例见附件3)。
7.报考职位要求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8.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9.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10.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同意报考证明及近3年考核情况(证明示例见附件4)。
11.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示例见附件5)。
12.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和户籍或生源为贵州的证明材料。
13.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证明示例见附件6)。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进行计算(指在不同单位工作时间可累积计算)。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1月。
14.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
15.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做出相应说明。
16.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024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
17.在资格复审中,需由考生提供以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的其他材料。
18.资格复审时,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少数民族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民族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审核及递补
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宜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并书面签署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7)。
(四)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阳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1-87987136、87988909
贵阳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