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07-09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红花岗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选调单位用人需求,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7名,岗位详见《遵义市红花岗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红花岗区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5.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对象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报告等有关材料。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

七、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体检不合格、被取消选调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岗位空缺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八、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将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

九、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选调信息,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未及时查看发布信息或预留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导致错过考试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yhhg.gov.cn/

咨询电话:0851—27759871  

监督电话:0851—28429943  

附件1:遵义市红花岗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件2:遵义市红花岗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原链接:https://www.zyhhg.gov.cn/zwgk/qzfxxgkml/rsxx/qtgs/202507/t20250708_88252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