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任教师的公告(67人)
2024-07-08
为加快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学前师资及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保障学校有序安全运转的目标任务,现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学前教育专任教师67人。现就台江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任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贵州台江农文旅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织此次招聘工作,成立台江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任教师工作专班,在用人单位监督指导下开展招聘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和计划招聘人数详见《台江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及相关记录)。
2.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 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
4. 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的考生,可提供相应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
5. 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立案调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根据教育行业相关规定不宜从事校园工作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
7.县外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8.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0.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认定有舞弊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taiji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将适时发布招聘考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贵州台江农文旅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苗家湾二期五栋六楼(财政局六楼))
(三)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期间登录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taijiang.gov.cn/)下载《台江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携相关材料到贵州台江农文旅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的各项要求,确定报考岗位类别。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
4.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台江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任教师报名表》原件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报名需提供在读学校的有效《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但处在发证阶段,未取得证书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及面试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并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在外县工作的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现考生在参与招聘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欠费停机、变更号码、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服务费。本次考试每个岗位的考试服务费每人交纳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七、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参加面试人员须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到贵州台江农文旅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相应的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省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报考志愿调剂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十、公示
招聘结果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派遣服务工作单位,如出现同一岗位(代码)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则顺延递补;如出现某一岗位(代码)因无人报考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则采取把同一岗位类别录用后剩余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在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并由贵州台江农文旅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入职,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如某一岗位有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或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要求被辞退,造成人员空缺的,按照报考同岗位(代码)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它幼儿园进行跟岗学习、支教。合同期满后,由贵州台江农文旅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商用人单位,并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用工需求调整原合同的工作单位)。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除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以外,不得随意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同时,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需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须向用工单位以及贵州台江农文旅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备。
十二、待遇
工资待遇参考当年新进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应发工资标准的80%发放,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进行,按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管控监督和规范管控监督程序。纪检部门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十四、联系电话
贵州台江农文旅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0855-5363695
十五、监督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855—3840022
十六、未尽事宜由贵州台江农文旅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解释。
原文链接:https://www.gztaijiang.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08_85075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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