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2024年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3人)

2024-08-21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教师发展中心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县内中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公开考调3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严格执行“县管校聘”工作方案,科学核定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编制总数,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办法。

(二)坚持均衡配置原则。考调必须本着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学科结构合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考调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考调人数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条件公开、考调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四)坚持以业绩为主的原则。对服从安排,业绩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予以优先。

二、考调工作组织形式

(一)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的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加强考调工作组织保障。成立以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双组长,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

三、考调专业技术岗位及名额(共3名)

1.理综教研员岗位(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1名;

2.文综教研员岗位(中学历史、地理、政治学科教师)1名;

3.中学数学教研员岗位1名。

四、考调方式及时间

1.考调形式为:面试(无生微课试讲)+业绩成绩,面试成绩100分折算50%、业绩成绩100分折算50%计入总成绩。

2.考调面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

五、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考调教师对象为县内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2.参加考调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高级教师职称;

3.参加考调教师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限制条件

(一)一校多人参加考调情况。根据本校实有教师情况(含特岗教师),缺编学校最多考调调动1人,平编学校最多考调调动2人,超编学校最多考调调动3人。一校有多人符合条件的,同学科按考调成绩,多学科按考调成绩结合学校近一学年综合考核量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考调。

(二)参加考调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调。

七、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含专业成绩考试)、面试(无生微课试讲)、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考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2日— 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镇远县教育局人事股

3.联系电话:5710898   联系人:陈娜

4.报名材料

(1)递交现任教学校审核的《镇远县2024年县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考调报名表》。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县纪委监委派员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调工作有序进行,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四)考调方法

1.参加工作人员考调面试按上无生微课试讲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时间及地点: 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另行通知。

3.无生微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20分钟,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考调学科面试成绩+业绩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近一学年学校综合考核量化成绩名次来确定,不同的学校按综合考核量化成绩按教师数比例套入相应的名次后来确定;如又出现并列的,依此类推。无生微课试讲若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出现的缺考、违纪、弃权等情况,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依据面试成绩+业绩成绩,按照考调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学校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调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的人员名单,并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影响考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委县监委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考调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5—5720954(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55—5722076(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附件:1.镇远县2024年县教师发展中心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镇远县2024年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xls

3.镇远县2024年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考调业务加分.xls

  

2024年 8月19日

附件1:

镇远县2024年县教师发展中心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第一

学历

 

毕业

院校

 

所学

专业

 

毕业

时间

 

最高

学历

 

取得教师资格种类

 

取得时间

 

发证单位

 

任教

学科

 

工作单位

 

联系

电话

手机

 
   

提供符合公告规定材料

 

(此栏学校填写)

报考    ,考调学科,具有本专业学历及有学历,近年并任教考调学科:

同时必须具备:

1. 具有近年所考调学科任教经历。

2. 近3年在学校的综合考核量化成绩均居本校:

20    年   名(考核人数   名);

20    年   名(考核人数   名)。填报人:

1.表中所填内容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不仅同意取消考试资格,而且愿意接受组织上的纪律处分。

2.调到新单位后,其原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再保留并终止或解除(变更)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重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并按政策兑现新聘岗位的相应待遇。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公章)

校长签字:                 年月日

 

原链接:http://www.zygov.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20_85405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