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观山湖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及洽谈公告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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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观山湖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洽谈时间

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上午,具体时间以各选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及洽谈地点

资格复审由各选聘单位自行开展,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选聘单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证明。

4.报考“03”岗位的,须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截止2022年12月31在观山湖区服务期满2年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退役军人的《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在社区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工作证明。

6.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核及递补

1.资格复审和洽谈同步开展,根据《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放弃洽谈以及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资格复审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各选聘单位资格复审合格且洽谈通过人员名单由选聘单位报选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由选聘单位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 资格复审及洽谈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 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选聘简章》的规定,对照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

附件:观山湖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及洽谈地点联系电话一览表.pdf

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原文标题:观山湖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及洽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21_78642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