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都匀市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公告(98人)

2023-07-14

根据《都匀市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市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修订稿)〉的通知》(匀市教人改办〔2019〕1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城区小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适应城镇化发展进程需要,加快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人事调配的科学性,提高人事调配的透明度,根据城区小学师资需求,结合我市教师队伍现状,经研究,在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城区小学缺编教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遴选对象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名额

 

城区小学遴选岗位共98个。具体遴选学校、遴选学科、遴选职数及详细信息如下。

1689322480478026998.jpg

四、遴选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教师公认的优秀教师遴选到城区小学工作。

2.严格实行编制管理的原则。教师遴选必须严格执行编制管理的原则,遴选教师到位后,根据生源状况和学校具体情况调整好各校编制数,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3.学科需求和岗位相适的原则。遴选必须根据城区学校紧缺学科的需要和岗位相适的原则进行。

4.个人自愿的原则。由本市在编在岗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提交报名表及同意报考证明。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7月13日—7月15日;

2.报名:7月16日—7月18日18﹕00止;

3.面试:7月21日;

4.考察:7月24日—7月25日;

5.公示:7月26日—7月31日;

6.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工作程序

(一)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下发文件,公布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并进行广泛宣传。

2.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1)工作年限:工龄满3年及以上;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学科要求:原则上要与所报考学科相对应,如不对应,需提供从事过所报考学科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证明;

(4)年龄要求:男教师55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教师必须具有编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教师需对“是否同意调剂”做选择。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5)未接转的特岗教师(符合2023年接转但尚未办理接转手续的特岗教师除外)及已经在局机关学习交流教师,不列为此次遴选对象。

4.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7月16日—7月18日18﹕00止;

(2)地点: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5.报名材料:

(1)身份证、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教师资格证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3)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4)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6.资格审查:

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 面试内容与形式:

(1)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15 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公布,遴选教师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2)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驾驭课堂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7月21日早上8:30开始

(4)面试地点:都匀四小

(三)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是否适合和胜任报考工作岗位作出评价。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和与被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四)讨论决定

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异常情况反映,下发调动通知,并报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

按人事调动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七、工作要求

1. 遴选教师工作必须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 严格按选调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 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4.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考试试题、评分、考察等情况。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将作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4-8254578(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

市教育局政工科:0854-8229271

咨询电话:0854-8236106、8252606(市教育局政工科)

 

 

 


注:本方案共有《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汇总表》4个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复制下方链接到浏览器即可下载全部附件资料。

 

途径一:扫描二维码获取相关资料

1689322417322007571.png

途径二: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相关资料。

附件1: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

https://kdocs.cn/l/cml0YMVdLcuh

附件2: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https://kdocs.cn/l/clbKZO9Jrmzk

附件3: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https://kdocs.cn/l/csgY3BPG7RwA

附件4:都匀市2023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汇总表

https://kdocs.cn/l/ctPvBYpXmwl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