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纳雍县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13人)
2023-10-13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结构,经研究,纳雍县自然资源局、纳雍县林业局、纳雍县水务局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3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实施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本县内符合考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工勤人员不得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事业管理岗位;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专业技术(或事业管理)岗位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至2023年10月1日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
5.因违反财经纪律被约谈、诫勉谈话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考调的。
(四)有关情形的处理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岗位表》(附件1)以及不能报考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考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考调程序及步骤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3年10月13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调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登录“http://zk.sglshr.com/index.php”,并用个人身份证号注册后提交报名申请。报名请使用电脑端登录,不支持移动设备登录,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考调单位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2日17:00。
1.资格初审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22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0月23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考调单位申请,经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特别提醒: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17:00期间登录“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考调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
2023年11月2日9:00至11月3日17:00登录“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打印。
5.联系电话:0857-3531064。
(四)笔试
笔试工作统一在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60分以下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他要求”栏的要求提供。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向社会公示。
(六)面试
1.面试由纳雍县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岗位不予递补。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调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岗位不予递补。
考察时应填写《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考察调动审批表》《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征求意见函》。
(九)调动
1.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考察有关材料、《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考察调动审批表》《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征求意见函》等统一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行文调动。
2.调动后根据考调单位职称岗位空岗情况进行重新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3.报考事业单位的,考调人员身份是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鞠绍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调工作的具体事宜。
六、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相关规定,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证明和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纳雍县任何考调,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附件1: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310/t20231013_82750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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