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凤仪街道2024年度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4人)

2024-09-25


为进一步优化凤仪街道干部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管理的实施意见》(正办通〔2023〕51号)等有关规定,经凤仪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全街道共2个部门参加此次考调,共2个职位4人,计划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人员1人。考调职位详见《正安县凤仪街道2024年度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合并招录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面向本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事业聘岗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中央、省、市设在本县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考调。

在编在岗取得公务员身份并登记(含参公登记)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本人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的,可以参加事业单位考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4)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事业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截止报名时,在现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满1年;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的时限要求,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

三、考调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9月27日9:00至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凤仪街道负责实施,报考者如需咨询考调岗位有关事宜,可按公布的电话与考调机关(单位)联系。

2.具体步骤: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正安县凤仪街道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在报名期间提交到凤仪街道审核通过后,凤仪街道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材料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多报、错报、误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条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及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报名表》有涂改、未按时提交报名申请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取消考调资格。

5.本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凤仪街道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后,严格审查相关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说明理由。

各公开考调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向凤仪街道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给予改报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8:00。

2.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8:30至17:00期间到县行政中心A区5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取消笔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重点测查报考人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和排名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a.gov.cn)进行公布。

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选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县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点设在正安县。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情况。

五、考察及调动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考察对象与考调计划数的比例在2:1。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

考察工作由凤仪街道考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公告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空缺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二)确定拟调动人员

凤仪街道根据考察情况,经凤仪街道会议集体研究并确定拟调动人员后,书面报县考务领导小组审批。

(三)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县考务领导小组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报县考务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请登录“正安县人民政府网”,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考调信息。

    (四)本考调公告解释权属凤仪街道考务领导小组,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凤仪街道考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地址见职位表。

    凤仪街道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851-26421029。

附件:

1.正安县凤仪街道2024年度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正安县凤仪街道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正安县凤仪街道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原链接:http://www.gzza.gov.cn/xwzx/tzgg/202409/t20240925_85754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