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2023-07-29

为提升黔南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服务水平,有效缓解我州高速交警警力不足现状,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黔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相关规定,黔南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南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和协助民警进行巡逻防控、交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经营范围与交警业务有关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职位辖区

报考人员根据实际选择其中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相关工作岗位辖区如下:

01职位:贵定、福泉、龙里

02职位:都匀、贵定、龙里

03职位:平塘、荔波、独山、三都

04职位:惠水、长顺、罗甸

以上岗位人员聘用后工作岗位实际分配,由黔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具体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政治处905办公室(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斗篷山路开发区转盘<环城西路>)。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名表”(附件1)一份;义务兵、退伍士官须持退伍证或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人员均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与报名同步,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应聘的,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按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科目名称:《公共基础知识》(含公安业务知识),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方式: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数: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2)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加分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加2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

3.县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加2分;

4.加分在笔试环节成绩中进行加分,同时具备多项条件加分的最高不得超过2分。

(五)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计划,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岗位所需由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直系亲属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在黔南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具体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无误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弃权导致考察人选空缺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在考察中发现符合本《招聘公告》第三条“(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待试用期满后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身份为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非事业编制),确定聘用后与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薪资待遇

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有关政策和薪酬待遇制度执行。

七、试用期

新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此招聘公告内容由黔南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方式:0854-8314531

联系人:张警官、单警官

附件1:黔南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黔南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黔南州公安局

          2023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黔南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qiannan.gov.cn/zwgk/xxgkml/gggs/202307/t20230728_81321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