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仁怀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10人)

2023-11-24

为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发展,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仁怀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仁怀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仁怀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加分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职位设置详见《仁怀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报名时取得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学历、专业及身高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2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8.本人直系亲属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本人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行政、刑事处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23年11月24日,在“仁怀市政府网”(http://www.rh.gov.cn/)、“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仁怀市公安局篮球馆(酒都大道公安局内)。

3.报名相关要求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报名相关信息。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仁怀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近期白底背景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为高中同等学历的,须提交一份在第一个合同期内完成学历提升计划的承诺书。

(5)打印纸质版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高中同等学历的不需提供)。

(6)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符合条件的即可进入缴费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和准确,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5.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

缴费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得调整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书面向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已成功报名的考生及招聘计划被取消后申请改报岗位成功的考生,不予退费。

6.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三)加分

1.加分条件

加分统一在笔试环节进行,所加分值计入总成绩。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按规定累计加分,总加分不得超过5分。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加2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

(3)见义勇为人员加1分。

2.加分审查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下载填写《仁怀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一并申请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环节统一进行加分,所加分值计入总成绩;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现场报名时未按要求参加加分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试顺序及总成绩计算

1.考试顺序

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顺序组织实施。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

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含《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5.相关要求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笔试成绩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六)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1.面试对象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占比后与加分分值之和)从高到低与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内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取得有效成绩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面试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七)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体能测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

体能测试包含纵跳摸高、男性1000米跑或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3个项目。

4.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体能测试成绩按计分制计算,各体能测试项目分值分别为100分,及格分数为30分。

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试考点参加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在体能测试现场缴纳保险费用,用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详见附件5)执行,体能测试年龄分组界定时间以2023年11月24日为准。

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考生对本人、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的,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单项成绩不及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能测试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成绩=(纵跳摸高成绩+男性1000米跑或女性800米跑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3。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体能测试成绩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八)体检

1.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费用

体检时间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工作由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可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原则上不更换医院,若需更换医院的应到地市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缺职位,按各职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并列成绩,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递补对象;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递补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对象。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报考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聘用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仁怀市政府网”(http://www.rh.gov.cn/)、“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仁怀市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后,由仁怀市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由仁怀市公安局依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报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参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执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2223290、18275505370。

对招聘过程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仁怀市纪委市监委和其他监督部门反映。

 

附件1:仁怀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仁怀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仁怀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docx

附件5:仁怀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xlsx

 

 

仁怀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原文标题:仁怀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www.rh.gov.cn/xwzx/tzgg/bmgg/202311/t20231124_83141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