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6人

2024-09-25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根据贵州省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有关政策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录计划

全市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人员16人,其中,执勤岗类15人,非执勤岗类1人。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02、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6月1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执勤岗位类限招录男性,非执勤岗位类性别不限。报考执勤岗位类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历),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6.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4),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

7.符合《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优先招录情形由招录用人部门审核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②.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③.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⑤.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03、招录程序、内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第二批)》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9月20日9:00至10月11日17:00期间通过现场或网上的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现场报名(限工作日9:00-17:00)地址为六盘水市钟山区民生路5号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4楼队务督察科以及六盘水各招录地消防救援大队;网上报名邮箱573837110@qq.com),咨询电话0858-8976117。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6)奖励证书复印件;(7)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有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体能达标测试

1.体能达标测试内容。

(1)执勤岗位类。共设4个测试科目,满分60分。开展1000米跑、10米×4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两次机会,成绩以较好的为准)测试,具体标准见《政府专职消防员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在参考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 (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进入下一环节。

(2)非执勤类岗位。开展体能达标测试,不计分,需达标合格。共设3个达标科目,中长跑(男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 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任一项目不达标,视为体能达标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进行下一环节的测试。

(三)能力达标测试

1.能力达标测试内容:

(1)执勤岗位类。共2个适应性测试科目,不计分,需达标合格。负重登六楼、拖拽,前一科目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不再进行下一环节的测试,具体标准见《政府专职消防员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2)非执勤岗位类。依据设定的职位情况,进行命题闭卷测试,满分100分。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 (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进入下一环节。如遇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 1:1的岗位,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四)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方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即淘汰,非设备原因导致“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行复测。通过心理测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参考结构化面试模式组织,总分为100分,未达到60以上视为不合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1.执勤类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能科目测试×100%+能力达标测试(不计分,达标)+面试成绩×40%。

2.非执勤类岗位。非执勤类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能科目测试 (不计分,达标)+能力达标测试×60%+面试成绩×40%。

体能科目测试、能力达标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04、体格检查

考生通过心理测试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录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执勤岗900元,非执勤岗600元),届时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缴费。执勤岗位类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4)体检;非执勤岗位类按照《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体检。体检时间根据招录情况另行通知。

05、政治审核

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政审考察中如有特殊情形难以确定,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有关做法进行认定。政审不合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06、公示与录用

1.考生经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按岗位确定拟录用、拟补录人员,在六盘水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存在影响录用的人员,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2.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为期1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拒不报到的、拒不参加培训的、集训试用期间严重思想波动,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岗位空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07、职业发展和保障

1.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符合任职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为专职队管理骨干,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和享受有关社会优待。按照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工资由各市、区、特区财政保障列支。工作期间,提供食宿。3.新招录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4.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休息休假。执勤岗位类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非执勤岗位类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5.经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

08、注意事项和要求

1.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09、招录纪律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有违反招录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一)联系电话:0858-8976117(二)监督电话:0858-8968650

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

附件5: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6: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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