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公告(50人)

2024-12-24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六盘水市水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盘水市水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流程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六盘水市水城区拟计划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50名,其中5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5名定向招聘六盘水市水城区户籍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40名定向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截止2018年3月28日仍在职的原水城县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截止2024年12月30日仍在职且任职时间连续满6个月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乡<镇、街道>禁毒专职人员、六盘水市公安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安局警犬训导员)。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部分职位招聘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部分职位招聘户籍为六盘水市水城区户籍的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部分职位招聘高中(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且截止2018年3月28日仍在职的原水城县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截止2024年12月30日仍在职且任职时间连续满6个月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乡(镇、街道)禁毒专职人员、六盘水市公安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安局警犬训导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品行端正。

5.⑴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⑵截止2018年3月28日仍在职的原水城县公安机关辅警人员,且截止2018年3月28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⑶截止2024年12月30日仍在职且任职时间连续满6个月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乡(镇、街道)禁毒专职人员、六盘水市公安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安局警犬训导员(男性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2006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2006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被解聘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拒服兵役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12.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13.截止2024年12月30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人员或服现役人员。

14.截止2024年12月3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15.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2月30日09:00至2025年1月1日17:00期间通过“http://shuicheng.pzhl.net/”(水城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一览表》。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不超过20KB)。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进入审核流程。若无法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说明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不符合该职位报名条件。若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均会导致报名失败。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公告》及《职位一览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1月1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00至2025年1月2日17:00。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修改。

招聘单位在2025年1月2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每日17:30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报名结束后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面向社会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30日09:00至2025年1月3日17:00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huicheng.pzhl.net/”上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1月4日17:00前。如无符合条件的职位可办理退费手续。

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上进行公示。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9日9:00至2025年1月11日9:00前,登录“六盘水市水城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huicheng.pzhl.net/”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后,考生自己放弃的或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笔试

(一)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二)笔试时间:2025年1月11日9:00-11:30。

(三)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四)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下开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高中、中专学历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证明材料上须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6.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须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定向招聘截止2018年3月28日仍在职的原水城县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截止2024年12月30日仍在职且任职时间连续满6个月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乡(镇、街道)禁毒专职人员、六盘水市公安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安局警犬训导员须提供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考生本人按规定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实填写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该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方式由区招聘办研究确定,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三)其他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计划在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此次招聘录用后的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参加考试并被录用,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岗位安排和薪酬待遇

(一)拟聘用的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统一安排到六盘水市水城区各乡(镇、街道)一线工作,同一职位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先选岗)。聘用的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部门负责实施考核。

(二)被正式聘用的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五险”及工资标准按照六盘水市水城区在职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待遇标准执行。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培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通信不畅等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8733061

举报监督电话:0858-8933379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名表

附件3: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原文地址:https://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zdly/jycy/zpxx/202412/t20241223_86390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