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黔东南州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招6人)

2024-02-04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加大我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研究,特制定《黔东南州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具体规定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0日及以前出生)、50周岁及以下(1973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需求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需求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岗位需求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盗窃、诈骗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10.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截止2024年12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3.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才岗位

本次引才活动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引进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程序进行。

引才职位一经发布全年有效,随到随引。已引进到位的岗位将不再接受报名申请,结合新增岗位情况将适时更新引才岗位信息。未引进到位的岗位引才有效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应聘者填写《黔东南州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黔东南州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统计花名册》(附件3),并将报名表、花名册、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和资格证书等材料投递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各用人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中的简历需注明各学历阶段起止时间、所学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名称,在邮件内容中注明应聘单位及应聘专业)。

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应聘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适时组织专家(考官)组,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在线面试方式进行面谈,面试成绩达7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州级人社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按照我州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与单位约定相应的服务年限。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黔东南人才服务暂行办法》及相关县(市)引才政策执行(如政策有新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六、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活动由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州直属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七、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

附件1:黔东南州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

附件2:黔东南州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黔东南州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统计花名册.xlsx


原文标题:黔东南州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rsj.qd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sgg/202402/t20240204_83673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