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省江口县公开招聘高级中学 对应学科带头人的简章(2人)

2024-07-20

经江口县委、县政府研究,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着力解决我县高级中学对应学科带头人匮乏问题,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2名(其中:数学1名、英语1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级中学在职在编对应学科带头人。

(二)招聘范围

全国招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职业敬业精神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行为。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有完整的高中学段教学经历,担任过年级组长或学科教研组长,至少带过3届高三,近三年一直在一线任教,且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在同级同类以上学校排名前三名。

5.近五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所组织的教学比赛(不含课堂实录、微课等)获得一等奖以及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示范课、公开讲座等3次以上。

6.具备以上报名条件,有下列条件之一优先。

(1)辅导学生在高中学科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中获得全国联赛三等奖及以上。

(2)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人(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主持人)及以上。

(3)国家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及以上。

(4)在教学竞赛中(不含课堂实录、微课等),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5)省级三名(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

(6)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

(7)参加过高考命题。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被问责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不符合公开招聘有关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业绩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XX同志报名资料”)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373380210@qq.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2日,共4天。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应聘者网上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三)面试。面试对象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领导小组组织,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业务水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按100分制评分,数学、英语前三名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24年8月13日。

(四)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选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一名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由江口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进入体检的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将不再实行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时间:2024年8月23日。

(六)公示。经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任。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续聘期间待遇不变。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任为学科带头人,只享受教师待遇。

五、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编制待遇。按照干部人事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由财政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每年薪酬保底为20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0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制定奖励考核办法;

3.住房待遇。江口县免费给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提供120平方米临时住房1套,在学科带头人岗位工作时间达到6年以上且达到相关考核条件,奖励江口县城内不低于120平方米产权房1套;

4.其他待遇。聘任的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夫妻存在两地分居需调入江口县和子女需在江口县内学校就读的,由江口县负责解决。

(二)管理

1.招聘上岗的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任期目标及相关责任书,目标责任应当贯彻党和国家对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体现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管理创新和安全稳定等内容,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具体内容根据学校实际确定。

2.任期内对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考核一次,兑现绩效奖;三年期满进行履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任,只享受教师待遇。

3.竞聘上岗的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在任职期间内如有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解除聘任合同。

4.竞聘上岗的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如因个人因素,无法履行合同的,解除聘任合同,只享受同职级教师工资待遇,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六、工作纪律

(一)报考人员纪律。报考人员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工作人员纪律。对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所有待遇条件只限于此次招聘。

(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江口县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招聘工作方案未尽事宜由江口县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6829906(江口县教育局)

原文链接:https://jiangkou.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20_85138944.html